《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2月13日印发,将自2019年3月1日起实行。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均可报名,免费接受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学历教育,拿到毕业证还可以申请奖励。
《方案》明确,初中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年龄在16周岁以上的城乡劳动者均可报名接受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东莞市市民素质提升教育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或持本人学历证明文件、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具备办学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办理报名手续。新生实行春、秋两季注册,春季注册截止日期为4月20日;秋季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注册时“学习形式”须明确为“非全日制”。
根据《方案》,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实行以学分制为基础的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可以采取自学、远程教学和集中辅导等多种形式组织实施教学。非全日制学历教育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两类。
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基本学制为1-3年。在籍学生同时达到以下要求,准予毕业:思想品德评价合格;在修业年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考查合格或修满规定学分;所在企业工作鉴定合格。修满学分,提前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可申请提前毕业。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发给结业证书。对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而中途退学的学生,学校应当发给学生写实性学习证明。
为鼓励城乡劳动者积极参加非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对就读非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的学生给予免费就读。在东莞市中职学校就读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由市财政给予每生1000元奖励,取得结业证书的不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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